专题专栏

法纪在心间 廉洁伴我行

作者:姜元光   时间:2024-09-05   浏览次数:   【字体:

“前段时间,我的同事和大家一起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今天,我和大家一起深入学习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。该《条例》将于9月1日开始施行,本条例共有7章、52条,相信很多领导、同事都已经提前学习过其中的内容。”日前,一场以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宣贯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大会在二十三局集团轨道公司开讲。

以法明纪,教育干部职工做思想上的“清醒”人

该公司纪委注重强化经常性法纪教育,将法纪教育抓在经常、融入日常、严在平常,严防思想出现滑坡,适时组织学习宣贯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企业的规章制度,推动干部职工不断强化法律意识、纪律意识,筑牢廉洁从业的思想防线。

公司总部组织学习宣贯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(李国和 摄)

“前段时间公司党委组织我们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现在国家又出台了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,说明对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的管理会越来越严,大家不能什么事都不关心、不重视,要把法纪记在心间,时刻警醒自己,做事要有底线、不触碰红线。”

“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,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从严规范自身行为,恪守职业道德,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,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。”

在公司纪委宣讲后,各基层单位迅速行动,由项目纪检负责人再次组织进行宣贯,并语重心长地提出要求。

以纪明规,警示干部职工做行为上的“明白”人

该公司纪委将查办的典型案例转化为教育资源,注重发挥警示教育“放大镜”作用,坚持用好正反典型“活教材”,以案说纪、以纪明规。通过召开案件通报会、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,多角度、多层次、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,引导干部职工明规矩、知底线,立好正身镜、常敲警示钟、筑牢护心坝。

“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,用‘活教材’开展警示教育,增强‘代入感’,触及心灵,震撼力强,教育效果更好。”该公司纪委书记介绍道,对查处的违纪违规典型案件办理结束后,均整理警示教育素材,组织人员编写典型案例警示材料,说清楚什么能干、不能干什么、干了不能干的事后果是什么,使干部职工真正从内心深处受到教育和警醒,在今后的工作中,做行为上的明白人。

以规促治,督促干部职工做落实上的“勤快”人

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,“要加强警示教育,抓好以案促学、以案说纪,让心存敬畏、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。”该公司纪委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,要求各基层单位坚持问题导向,结合各自工作实际,围绕落实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剖析个案找出的症结漏洞,找准问题症结、监管漏洞和廉政风险点,把好第一个关口,守住第一道防线,做工作落实上的勤快人。

三季度“一把手”约谈,该公司所属各单位将围绕股份公司、集团公司以及公司本级“四不两直”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,对照项目工作实际,与相关人员谈话,以“别人生病,自己吃药”的畏惧之心,适时对基层单位发出工作提示。

廉为政之本。该公司纪委以法明纪、以纪明规、以规促治,开展经常性教育,督促干部职工将法纪记在心间,在廉洁从业的道路上同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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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铁建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,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世界500强特大型企业、全球最大建筑承包商--中国铁建股份有限...[详细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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